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,在松江县**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,1995年参与创办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至今。从事刑事辩护,民事代理业务,担任企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主攻业务领域为代理建筑施工合同、公司股东权益,民事赔偿等案件。扎实的理论功底、求实的工作作风、周到的服务意识,使刘永禄律师在当事人中获得了良好的口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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